为了更好的规范本科教学的过程管理,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实际,现对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重申和强调,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本科教学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规范要点》以及《信息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办法》执行。
二、需要强调和重申的事项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提交教学日历:任课教师需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提交教学日历。一周后未提交的,本科办将采取网上通报等方式提醒和督促,直至提交完成。
2、关于考试:任课教师命好题目后,须由各系教学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送本科办付印。主考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考场纪律维护工作。考试成绩和试卷等材料,必须在考试结束一周内上交。
3、关于教学工作计划:(1)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各系须提交专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专业建设计划、课程建设计划和教材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事项、过程、负责人以及保障措施等。(2)课程中心的网站建设,必须落实到位。
4、关于评估资料的收集:(1)各系须在每学期末提交教研讨论活动记录,含课程组、教学团队等研讨记录。(2)每年11月1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当年已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已出版的教材原件以及教师或团队获得的教学奖项报本科办。
5、关于调停课:课表一经排定,不得更改。根据安排,上课时间内教师可以采取在教室上课和在实验室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的方式开展教学,绝不允许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学生自行调研或查找资料。需要说明的是,换课也属调课范围,任何人均不得随意调停课、换课。确因特殊情况需调停,须提前写报告报各系主任批并提交本科办办理。
6、关于听课:各系可组织多种形式的听课活动。每学期教师至少相互听课一次,副系主任以上领导干部至少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