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01】161号)以及《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文件要求,为了加强考试纪律,严格做到高效、保密,并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命题
1、课程期末考试一般以闭卷为主。亦可根据情况进行改革,采取形式多样的考试方法,但需提交申请并由开课系教学主任审批签字。
2、所命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其知识覆盖面、难度、题型、题量要适中(每门课程的考试一般以二小时为宜)。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同时命A、B两套试题,其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
3、试题在使用前均为绝密文件,命题、纸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泄密者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试卷印刷
1、任课教师在将试卷交付印刷前应将试卷用A4纸打印好,如不便打印,亦可誊抄,但字迹要工整、清晰。
2、试卷题头统一格式。样式如下: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末
《 》考试试卷(A卷)
命题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
3、任课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周将打印(或誊抄)好并由教学系主任审签的试卷交院本科办登记印刷,按约定时间亲自来领取印好的试卷及相关材料,考前带往考场,不得由他人代领。
3、本科办必须做好试卷印刷记录并负责组织印刷,做好及时、准确、保密。
三、考试的组织
1、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上的为准,未经教务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教学秘书应按学校规定负责安排监考教师的配备工作。
主考教师原则上为任课教师。
监考教师原则上为所开课程的学生的班级导师。如班级导师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则请提前告知教学系主任并由教学系主任另外指派,但不得指派学生监考。公选课由院本科办负责落实监考教师。
3、主、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用本科办提供的考试条安排座位(隔位),再请学生按要求落座。
4、主考教师应于考前全面强调考风考纪。主、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聊天、看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凡失职者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舞弊的学生和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场内如发生考生舞弊情况,主、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考场评估记录表”,同时让舞弊考生签名后,连同舞弊学生试卷及证据(情况)在考试后报院本科办,以便及时处理。
四、 考场巡视
1、巡视人员须提前到达考场,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每单元考试,都由本科办安排具体领导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巡视人员原则上由院党政领导、督导组、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办和学工组组成。考试期间,本科办和学工组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必须分头巡查考场。
五、 成绩评定
3、专业课的评卷由任课教师负责,不得由他人代为评卷。
4、批阅考卷须用红笔。每门课程批阅时可根据教师本人习惯决定是用负分还是正分,但必须统一。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签名。如果是论文形式,须有点评。
5、课程考试(查)、教学实习、实验课和毕业论文等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每门课原则上由三次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45%,期末成绩占55%。
6、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上网登录成绩,填写课程小结后提交并打印,将签署任课教师姓名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评估表、课程小结、AB卷及AB卷答案要点(课程论文及其他形式则提交考试改革的总结和考试要求、评分标准)、学生考卷一起送交院本科办。学生答卷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