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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12-19  点击数:

教材是完成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的必要手段之一,为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教材选用工作,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5]27号),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首要原则,按“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学校规划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其它正式出版教材的顺序进行。若上述教材确实不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可采用自编教材代替。

2、教材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教材选用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并经相关系教学副主任审定,报院本科办备案。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3、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教材版本。

4、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的课程应选用国外原版先进教材。

5、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二、教材预订

1、每学期期中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须同时完成教材的选用并经相关系教学主任审核,报学院本科办。

2、新生第一学期的教材,公共课部分按学校规定进行,由学校统一预订;专业课部分,由本科办负责按招生计划人数填写订单,交由校教材中心采购。学生可凭教材中心发放的《学生购书卡》按规定领取教材。

3、从第二学期起,全部在校生的教材订购工作不作强制性要求。在确保上课前教材必须到位的前提下,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方式,即可通过本科办协助向学校教材中心订购,也可以班为单位自行组织购买。

三、本细则由本科办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