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转专业原则上执行《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4)97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考虑接收: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根据现有教育资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新生人数的10%。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四、转专业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五、原则上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转入
1、热爱拟转入专业。
2、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3、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不低于60分。
4、面试合格。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二)转出
1、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院(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2、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科类,艺术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3、具有拟转专业的特长。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七、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转入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接收并汇总拟转专业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各专业组织面试,并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院转专业计划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教学秘书将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部审批。
4、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学院公布经教务部审批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由院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二)转出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学生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及《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该申请须由学生所在系教学主任签署意见,连同《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提交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八、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九、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重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可视具体情况记为选修课学分。
信息管理学院
二O一五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