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独立从事信息资源管理创新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能够胜任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信息管理与服务部门的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开创性研究及相关工作。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健康的体魄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积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信息资源管理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
3.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理论和技术,能全面系统地了解所从事研究领域的沿革、现状及前沿动态,能独立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4.熟练地掌握第一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信息资源管理理论与方法
从社会信息现象分析出发,进行信息流规律、信息资源管理原理、信息资源内容揭示与组织方法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2.知识管理与知识工程
在信息资源内容管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进行知识发现、组织、挖掘与利用研究,从知识科学角度研究知识管理基本理论和技术。
3.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与增值服务
研究数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机制、存储管理、内容组织和社会化利用,在数字信息内容发掘基础上进行资源增值服务研究。
4.数字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
研究数字资源的内容组织原理、价值实现规律和数字信息资源网络,并对数字信息资源技术研发和数字环境下的服务组织进行研究。
5.信息资源知识产权研究
包括信息资源的社会化组织和利用中的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信息资源组织和服务中的问题相关的制度和法律等方面的研究。
6.网络信息安全
在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发展背景下,研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技术和保障,以及基于网络安全的信息服务发展机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课程填补。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其他教学环节不计学分。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入学的博士生须补修不少于2门硕士学位课程,跨学科入学的博士生如在硕士阶段修习过相同课程可申请免于补修。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其他必修环节
|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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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综合考试
|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后的博士生可进入开题报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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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 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它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还至少应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参加过一次大会发言。
博士生每学期应在一定范围内做一次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导师组进行考评。第一学期围绕信息资源管理基础理论研究进展进行前沿问题分析(报告一次),第二学期针对数字化技术发展进行信息资源数字管理技术进展专题研究(报告一次),第三学期结合案例进行数字化信息资源服务创新专题报告(报告一次),第四学期构建面向用户的知识集成服务方案(报告一次),第五学期围绕信息资源管理某一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和报告(结合博士论文开题进行,报告一次),第六学期根据博士论文的内容进行博士论坛报告组织(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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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献阅读
| 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要阅读150篇国内外重要专业学术文献(其中国外学术文献不少于70%),进行研读交流与讨论,并由本专业所在系组织在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学科综合考试中进行考核。部分必须研读的文献由本专业所在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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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博士生应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工作或参加导师课题组的一项科研工作,参与学术会议会务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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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资格论文申请
| 申请学位资格论文应具备的条件按学院《关于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的决定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博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正式出版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必须是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署名为武汉大学,其它论文不属于提交范围。发表论文署名必须以武汉大学为署名单位,学生为通讯作者也应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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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本专业学位论文检查过程为每隔2-3个月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