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12月28日前公布实施细则(具体见信息管理学院网站),教学秘书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设置。
(二)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三)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四)2023年2月24日-3月1日,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加强考核中的过程管理,明确时间、地点、流程并上报本科生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与预案,准备线下、线上、线下与线上三套方案。考核结束后,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五)2023年3月2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送交本科生院。
(六)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七)2023年3月10日前,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精神,结合学院本科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转专业基本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都均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条转专业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5.在校期间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人数控制:
1.转出人数:学院不控制大类或专业学生的转出人数。
2.转入人数: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我院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港澳台生以实际报到注册人数为准)为基数,我院接收其他学院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20%。
第四条转专业学生接收标准: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拟转入的招生大类(专业);
3.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转入考试(核)笔试、面试合格;
5.对拟转入的招生大类(专业)确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条转专业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
2.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核),择优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并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4.本科生院对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5.学院协助转入或转出学生集中办理学籍信息变更等手续。
第六条转专业其他要求:
1.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超过时间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向我院提出一次转入申请;
3.转入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一年级转入的学生,进入大类学习。专业分流时,按照学院大类招生分专业办法,基于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就读专业;
4.转入学生的学费按照转入年级、大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5.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转换,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关于规范课程替换要求的通知》(武大本函〔2021〕154号)文件进行认定。
第七条本细则由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12月21日